这是什么信
这是一份 requerimiento de identificación del conductor(指认驾驶人要求)。当车辆在没有被拦停的情况下发生违规(例如被测速雷达或摄像头拍到)时,这封信会寄给车主。政府部门不知道当时是谁在开车,要求你说明。公司车、租赁车、融资租赁车或借给别人的车经常会收到这种信。
怎么看:关键部分
| 信上写的内容 | 含义 |
|---|---|
| Órgano(部门)(Jefatura de Tráfico / Ayuntamiento,交通局/市政府) | 谁在调查这起违规,你要回复给谁。 |
| Nº de expediente(案卷号) | 识别该案件的编号。回复时要写上。 |
| Requerimiento de identificación del conductor(指认驾驶人要求) | 正式要求你说明谁在开车。 |
| Hecho denunciado(被告发的事实)、日期、时间和地点 | 你的车辆发生的违规。 |
| Matrícula(车牌) | 核对是不是你的车。 |
| Advertencia(警示)(第 77.j 条) | 提醒你不指认属于特别严重违规。 |
| Plazo(期限) | 20 个自然日内回复。 |
| Formulario de identificación(指认表) | 如果是纸质信件,这是你需要填写并寄回的表格。 |
你有多长时间
你有 20 个自然日,从送达次日开始算(《交通法》第 93.1 条)。周末和节假日都算。
如果是通过 Dirección Electrónica Vial (DEV)(交通电子地址)送达的,你也必须在网上指认。送达日期就是你打开它的那天。如果 10 个自然日内不打开,视为拒收,期限照常计算。
举例:你在 6 月 10 日于 DEV 打开这份要求。期限从 11 日开始,到 6 月 30 日结束。
你可以怎么做
| 选项 | 适用情况 | 之后会怎样 |
|---|---|---|
| 指认另一个人 | 当时是别人在开车 | 罚款和扣分转到那个人名下。 |
| 指认你自己 | 当时是你在开车 | 你会收到以你名义发出的告发,可以按折扣缴款或提出申辩。 |
| 寄送租赁合同复印件 | 你是不带司机的租车公司 | 用合同指认承租人即可。 |
| 申辩车辆不属于你 | 车已经卖掉或被盗 | 提供买卖合同或报警记录。 |
| 不回复 | 永远不要 | 因不指认而被另开罚单,金额为两倍或三倍。 |
如果什么都不做会怎样
- 你构成 art. 77.j(第 77.j 条)规定的违规:没有如实指认驾驶人。
- 如果原违规是轻微的,罚款为原罚款的两倍;如果是严重或特别严重的,为三倍(第 80.2.b 条)。例如一张 200 欧元的严重违规罚单会变成 600 欧元。
- 这笔罚款没有五折优惠(第 93.2 条)。
- 提供虚假的驾驶人同样属于违规:指认必须真实。
常见错误
- 以为不知道谁开的车就没事。车主有义务知道。
- 指认一位持外国驾照的人,却没有留他驾照的复印件。
- 通知是通过 DEV 送达的,却用纸质方式回复:必须通过电子方式办理。
- 为了等着和驾驶人沟通而错过 20 天期限。
- 把这份要求和罚单搞混,没指认就直接缴款。
一步步怎么回复
- 查清在所述日期和时间是谁在开车。
- 收集他的信息:姓名、DNI 或 NIE、住址和驾照号码。
- 如果是 DGT 的信: 在 DGT 电子办事处用案卷号,使用 Cl@ve 或电子证书进行指认。
- 如果是市政府的信: 使用市政府的电子办事处,或信中附带的表格。
- 如果驾驶人持外国驾照,保存一份复印件,被要求时附上。
- 保存提交回执。
Expediente n.º [número]. En respuesta al requerimiento notificado el [fecha], comunico que el conductor del vehículo [matrícula] el día [fecha] a las [hora] era D./D.ª [nombre], DNI/NIE [número], domicilio en [dirección], permiso de conducción n.º [número].
(中文意思:案卷号 [编号]。针对于 [日期] 送达的要求,现告知:车辆 [车牌] 于 [日期] [时间] 的驾驶人为 [姓名],DNI/NIE [号码],住址 [地址],驾照号码 [号码]。)
Cartamiga 建议: 如果有家人或员工经常开你的车,可以考虑在 DGT 把他登记为常用驾驶人。这样能省掉这类要求,也避免被罚三倍的风险。